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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客服務

客服所有租賃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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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善環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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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表僅列出六個月內的失物招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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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獲年月
遺失物品名稱
數量

注意事項

  1. 認領以下遺失物,請至麗寶樂園遊客服務中心認領。
  2. 遊客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。
  3. 認領人須為失主本人,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。
  4. 遺失物如為貴重物品或具名之有價證券,失主須出示身份證件。
  5. 請失主於公告招領期滿(拾得後六個月)前,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,逾期未認領時,本公司將逕依民法有關遺失物規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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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園需知

  1. 安全至上是馬拉灣族人的共同信念,請遵守馬拉灣各項安全規定與乘坐規則限制。
  2. 智勇雙全的馬拉灣救生員皆取得世界標準救生員執照,且為接受國際性救生協會核可之專業人員,請您務必接受救生員給予的建議。
  3. 使用水上遊戲設施,請穿著泳衣、泳帽使用遊樂設施,同時別讓金屬配件等用品,破壞您與水的互動。
  4. 請勿攜帶大型漂浮物品:如充氣墊、衝浪板、大型橡皮圈(直徑超過一公尺)...等
  5. 請勿攜帶潛水器材:如潛水用具、蛙鞋、換氣裝備...等。
  6. 部分遊樂設施因安全考量,體型較大者(身高及體重)可能無法搭乘,請您與現場服務人員配合遵從騎乘規則。

入園守則

  1. 請勿攜帶寵物入園(可寄放於遊客服務中心)
  2. 園區不販賣香煙,禁煙區內請勿吸煙
  3. 請勿攜帶運動器材:如溜冰鞋、直排輪、腳踏車、滑板車或其他同性質物品.....等
  4. 請勿攜帶具危險、傷害性的物品,如刀子、槍械、玻璃器皿..等。
  5. 請勿攜帶任何危險的化學物品、有毒物品、易燃物品等。
  6. 請勿攜帶具強烈異味的物品及火把、烤肉器具、帳篷、大型遮陽傘、大型布墊、冰桶用品、炊煮/泡茶用具。
  7. 請勿攜帶BETA-CAM、S-VHS、35釐米大型攝影機、120相機、4*5蛇腹大型攝影器材入園。
  8. 本園區僅提供溫開水於沖泡嬰兒奶粉用,不提供熱開水,為了遊客安全,請勿將熱湯類食物端入園內。
  9. 請勿攜帶影響園區經營、遊客安全及法律禁止持有的相關物。
  10. 凡具有敵意行為、影響園區經營及安全的遊客限制進入麗寶樂園。
  11. 為避免影響遊客遊玩的歡樂氣氛,園區不做廣播服務,請事先與您的同伴 約好見面時間、地點,或利用客服中心旁的留言板。
  12. 馬拉灣園區內無提供插座。

遊客須知

禮儀須知

請排隊不爭先,禮讓孩童、長者與身障朋友。

服務須知

遊客服務中心:提供園區諮詢、失物招領、客運班車查詢、自動提款機、醫護聯絡站、迷失兒童照顧、哺集乳室等。

再入園的使用方法

已入園的遊客,於出口處由服務人員在手背上加蓋再入園章,即可當日再次入園,無需另外付費。為讓遊客享有獨具風味之餐廳及領有把玩賞味之商品,在探索麗寶樂園內,部分餐廳及商店將以最佳之狀態,陸續呈現於大眾眼前。

購物須知

園區現場購票與園內商店均接受VISA、MASTER等信用卡方式消費。

攝影須知

  • 凡具有敵意行為、影響園區經營及安全的遊客限制進入麗寶樂園。
  • 園內所拍攝之照片、影片、錄音、錄影,只限個人及家庭聚會欣賞,不可轉作商業使用及轉售
  • 請勿攜帶潛水器材:如潛水用具、蛙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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